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18〕56号)
来源:宣传部   作者: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点击数:   日期:2018-09-18   字体:【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8〕56号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与促进教师全面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3.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特点,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4.坚持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师德师风教育及奖惩、监督等各项制度。

三、职业道德规范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

5.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

6.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四、职业禁行行为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在校园内传播宗教和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传销、“黄、赌、毒”和迷信等活动等。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以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金钱等利益的行为。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以任何形式尤其是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信息,和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等人身攻击的行为。

9.歧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中不顾学生安危抢先逃生的行为。

10.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调整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学校党委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附院党委书记)为成员,负责师德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制定、检查、督促工作。

2.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健全制度,制定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实施细则。落实对学院、职能部门及教师师德师风要求,制定完善学校《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研究生指导教师规范》《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学术道德规范》《辅导员工作条例》等文件,并将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贯彻落实到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之中。建立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继续开展学校师德建设月活动等。

3.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师德建设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工作,为教师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把师德师风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校内报刊、广播、橱窗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每年定期集中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使之形成品牌和制度。

2.加大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定期举行师德报告会、名师大讲堂等活动,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事迹,广泛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3.将师德师风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在全体教师中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开设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将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学校新进教师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通过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申报重大课题,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师风教育效果,全面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和思想素质。

4.充分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自觉性。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师风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实践中,提高师德师风践行能力,养成师德师风自律习惯。

(三)严格考核管理

1.严把新教师选聘考核师德关,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评价机制,在教师招聘录用、人才引进的过程中,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并进一步规范聘用合同,实行师德承诺制,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聘用合同,要求新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

2.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师德表现作为绩效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在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及时劝诫,情节严重的,根据其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具体情形,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将师德建设作为高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四)完善表彰、奖励制度

评选师德标兵,对模范遵守教师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师德表现突出、教育教学效果优良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将教师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晋升及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学科带头人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推荐中优先考虑。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山东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