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设置
宣传部是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党委宣传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其中1人兼博物馆馆长,1人兼融媒体中心主任,下设宣传科、理论科、融媒体中心和博物馆。
工作职责
一、理论宣传:研究、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高校党建理论和宣传工作理论与政策;组织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理论研究课题;密切跟踪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发展与动向,汇编相关材料供领导参考;与纪委等部门配合,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二、新闻宣传:负责组织实施以学校名义进行的对外新闻发布活动;指导校内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对外新闻发布活动;联系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研究新闻媒体的传播规律,提出新闻宣传的建议;指导和管理校内刊物(非正式出版物);主办和管理校级新闻媒体(校报、网站、广播站)以及校办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编印学校各类对外宣传品。
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挂靠单位,承担全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推动相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与落实;受主管校领导的委派,召集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席会。
四、联系基层工作:受校党委的指派,负责召集全校宣传工作会议和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宣委工作会议;联系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走访基层,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建议;组建和管理校办媒体的学生记者队伍;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员育人工作和全校宣传工作中发挥作用。
五、内部建设:根据学校的要求,负责起草与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内部文件等,对制度落实情况予以检查;加强本单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教育培训、调查研究、工作总结、评优惩劣,不断提高宣传工作队伍的全面素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