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校党宣字〔2018〕9 号
关于校园新媒体平台年检的通知
各党总支、附院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学校校园新媒体平台检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以《山东中医药大学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校内2018年度校园新媒体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引导校园新媒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信息审核管理,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二、年检范围
2018年正式运营的各类校园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手机APP等)。
三、年检内容和重点
年检内容包括平台的基本情况、隶属关系、影响力等,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平台登记、备案、核准事项履行相关手续情况。
(二)平台团队建设及主要活动开展情况。
(三)平台信息发布内容有无违规情况。
(四)有下列情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2.违反或超出章程规定和业务范围开展商业推介的;
3.涉嫌违纪诋毁、损害学校及政府、单位及个人信誉的;
4.涉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等不良信息的;
5.涉嫌泄密、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年检时间和相关事项
(一)年检时间:2018年12月1日-12月20日。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视为未参加年检。
(二)报送材料: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2份见附件)。报送地点:宣传部办公室,联系人:李瑞国、英晗。
(三)年检结论:宣传部受理年检材料后,进行审核,出具年检结论,反馈年检报告书及处理意见。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校内开通运营的新媒体平台需要登记,拟开通的需要审批认证,平台主管领导变动的需要重新登记。
(二)严格“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平台主管领导、团队负责人要加强运营团队的教育引导,服务好师生学习、生活和发展,宣传学校的发展成就,展示学校形象。
(三)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团队必须严格落实发布审核机制,把好稿件审核关,做好自检自查,及时向归口单位反馈舆情信息并妥善处理。
(四)要保证新媒体平台的活跃度,取缔“僵尸”账号,打击举报违规侵权账号,适时推出校内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授权,各级校园新媒体平台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敏感问题的信息。如出现不良信息,将予以通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关停账号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附:《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年度检查报告书》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检查报告书
( 年度)
平台名称:
主管单位:
团队负责人:
指导教师:
分管领导:
填报日期: 年 月
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制
媒体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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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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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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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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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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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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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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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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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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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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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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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开展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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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团队建设情况(人员、培训、机构)
2.年度平台发布情况
3.舆情反馈情况
4.运营特色及今后规划
……
(可附页)
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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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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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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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党委宣传部审批后反馈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