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 校园网主页信息发布规定》的通知(校党宣字〔2014〕3号)
来源:宣传部   作者:党委宣传部   点击数:   日期:2014-10-10   字体:【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校党宣字〔2014〕3号

关于印发《山东中医药大学

校园网主页信息发布规定》的通知

各党总支(附院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主页信息发布工作,现将《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网主页信息发布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41010

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网主页信息发布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学校新闻”、 “学术动态”和“通知公告”栏目信息发布规范、及时、准确,特作如下规定。

一、信息发布保密规范

1、校园网信息的编辑、上传、发布需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损害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利益。

2、编辑要认真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严禁上传涉密公告、新闻等信息,提高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能力。

3、违反保密规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学校新闻”、“学术动态”、“通知公告”栏目信息上传规范

1、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新闻宣传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

2、“学校新闻”栏目主要发布内容如下:

1)国家重大事件、重要会议新华社通稿;

2)学校层面的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新闻;

3)上级领导来校活动、校级领导活动、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活动、学校重要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学生学习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

4)学校重要学术科研成就,以及教学、科研、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动态;

5)各单位创新性工作及典型经验;

6)单位或师生获省部级以上获奖信息;

3、“学术动态”报道在学校举行或与学校相关的各类高水平学术会议、讲座、报告等。

4、“通知公告”主要发布上级要求发布的通知、公告;学校有关会议、活动、课题申报、班车、公示等信息;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人才招聘、招标等信息。

5、信息上传严格执行审核制度。所有信息需经本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上传“学校新闻”、“学术动态”信息需经编辑初审、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复审、宣传部负责人终审,学校重大新闻需经学校相关负责领导审阅后方可上传;“通知”、“公告”信息,需经宣传部负责人审阅后上传,重要通知、公告需经学校相关负责领导审阅后方可上传。

6、信息发布要强化时效性,提高采编工作效率。学校活动新闻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原则上周一至周四下午3点前报送,周五上午11点前报送;报送新闻稿件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完成审稿上传(周五上午11点后报送的新闻除学校重大新闻外,原则上下一周周一处理上传);“通知”、“公告”信息,原则上半个工作日完成审阅并上传。

三、报送信息格式规范

1、各部门、学院新闻稿件,发送至指定投稿邮箱:xiaobao8022@126.com或学校网络办公系统:宣传部所有人;通知公告需发送至网络办公系统:宣传部所有人。

2、各部门、学院报送信息时,必须注明:标题、作者、单位和联系方式。标题即为文章标题;作者为信息撰写人;单位为稿件来源单位。报送稿件要遵循以下具体要求:

1)信息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使用全程;信息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也要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可使用“该院”、“该处”等方式表达。

2)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两人,两姓名间使用半角空格。

3)单位名称要规范,以学校正式下文为准,不得随意称呼。

3、报送新闻图片要求:如需配发图片,上传2-3张。原则上,无特殊原因,一般新闻报道发一张新闻图片。具体要求如下:

1)投稿的数码图像分辨率长边在1024像素左右,尽量为横幅照片,长宽比例为4:3,图片大小保证在300K以上。

2)上传新闻图片主要包括:会议场景、活动场景、主要领导活动照片。

3)新闻图片中,要避免对主要人物、重要人物进行侧面拍摄。会议新闻中,可采用会场全景照片和重要人物特写照片相结合的方式。新闻图片拍摄选择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新闻人物和新闻事件,要体现事件状态,反映事件和人物的动态,原则上不登载合影、纪念照片。

4)新闻图片要采用附件的方式单独发送,不能插入word文档。

四、稿件写作编辑事项

1、除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2、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校领导职务称谓及排序以党委组织部意见为准。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如无必要,部门负责人副职一般只提“××(部门)相关负责人”即可。

3、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相关单位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酌情处理。

4、新闻中涉及中央、省、市两个以上部门或负责人排序时,一般应以相应政府网站中排序为准。

5、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应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6、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姓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院党总支书记××、××处处长××、中科院院士××、××学院教授××”等,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避免“行政职务+姓名+职称”的表述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如无必要,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

7、新闻稿件的题目和内容,一般不要出现“我处” “我院”等字眼,应代之以“××处” 、“××学院”。

8、新闻内容应尽量避免使用形容词,避免通过罗列空洞的词汇渲染气氛和情绪。内容要客观真实,就事说事,避免在新闻的最后一段进行刻意的回顾、总结和评价。

9、各部门、学院撰写的新闻,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须本单位负责人审查通过,作者应为稿件的实际采写者。

10、稿件和照片原则上由会议、活动等的承办单位负责采写、拍摄,确有特殊原因,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宣传部,可由宣传部负责安排,切勿在会议、活动即将开始或已经开始时再临时通知,以免影响稿件采写和照片拍摄。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4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