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年师德标兵的决定(校党字〔2015〕31号)
来源:宣传部   作者: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山东中医药大学   点击数:   日期:2015-09-07   字体:【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15〕31号

关于表彰2015年师德标兵的决定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高水平特色名校建设。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争做“四有”好老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进一步推动师德建设,学校进行了2015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经各单位民主推荐、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评选,校党委研究,决定授予王振国等6名教师“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师德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全校广大教师以受表彰的教师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刻苦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建设高水平特色名校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山东中医药大学2015年师德标兵名单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5年9月7日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5年师德标兵名单

机关第二党总支 王振国

研究生学院

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毕荣修

药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 宋咏梅

人文社科学院 武东霞


山东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