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06〕37号)
来源:宣传部   作者: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山东中医药大学   点击数:   日期:2006-11-14   字体:【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字〔2006〕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

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他们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者,也是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骨干力量。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品质、道德品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直接关系未来中华民族的素质。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2、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充满信心。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有的社会责任感不强,有的团结协作意识较差,有的艰苦奋斗精神不足,有的心理素质脆弱,有的以自我为中心,大局意识、社会整体意识缺失。对这些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认真加以解决。

3、形势与政策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形势与政策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4、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三、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具体安排

5、主要内容。要根据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要密切结合国内外发展形势,回答大学生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大学生密切关注国情、省情、社情、民情。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进行校史校情教育,引导学生爱校奉献,勤奋学习,努力成才。

6、教育方式和途径。要根据形势与政策课教学需要和学生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努力做到系统讲授与形势报告、专题讲座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讨论、交流及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有组织的宣传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要抓住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发生的时机,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进教育效果。要积极运用校园网络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拓展教育空间。

7、学时规定。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和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要求,形势与政策课作为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纳入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本科学生必修128学时(其中理论教学64学时,1学分,实践教学64学时,1学分,共2学分),专科学生必修96学时(其中理论教学48学时,0.5学分,实践教学48学时,0.5学分,共1学分)。教学安排上,每学期各专业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时数为16学时,其中理论教学8学时,实践教学8学时。

8、教材建设。要把反映国内外最新动态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时事报告》杂志社编写)和《时事》VCD(高等教育出版社《时事》编辑部制作)作为学生学习辅导材料,把《时事报告》作为教师教学必备参考资料。要利用本校的师资力量,结合教育部每年制定的形势政策宣讲提纲及教学要点,结合山东省及我校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编写教学参考资料。及时订阅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

9、考核办法。形势与政策课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院部配合执行。考核题目、形式和阅卷工作由教研室承担和组织。实行学年考核制,每学年考核一次,成绩以百分制评定,该课程总成绩为各学年考核平均成绩,换算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一次计入学生学籍档案。要充分考虑本课程特点,主要考核学生对国内外形势的认识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程度。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采用开卷考试、写论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四、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0、坚持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要求,着力建设一支以精干的专职教师为骨干、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为主体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高素质专职教师,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专职教师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编制,兼职教师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政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机关政工干部中选聘。学校党政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教师都要承担一定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任务。

11、建立上岗准入制度。形势与政策课的专兼职主讲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教师任职资格,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理论素养和知识结构,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担任形势与政策课的兼职教师,需向教研室提出申请,经过教研室考核,符合任课条件、接受教研室工作安排的,方可安排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任务。青年教师讲授形势与政策课应先做助教,经试讲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主讲教师。

12、加强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实施形势与政策课程负责人和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计划,学校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选派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参加教育部、山东省举办的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培训班、研讨会,学习先进经验,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人文社科学院要适时组织专兼职教师进行业务培训。

13、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的考核办法,建立任课教师档案,加强对任课教师的管理。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的专兼职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效果不好或发生教学事故的专兼职教师,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解除聘任的处理。要充分考虑形势与政策课难度大、变化快、备课耗时多的特点,合理计算专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给专兼职教师和特约报告员授课酬金。

五、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14、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宣部、教育部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由主管书记和主管教学校长直接领导,党委宣传部宏观指导,人文社科学院负责,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直接参与的教育教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加强教学检查和督导。教务处负责正常排课人文社科学院设立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教研室主任由学院负责人兼任,副主任从学院专职教师中选任,负责统一制订切实可行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计划,指派本院部有经验的专职教师担任该课程的主讲教师,并负责课程建设、教研活动、教学档案、教学质量控制等相关的业务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协助人文社科学院组织落实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任务,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将形势与政策教育与“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志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接受教育。各院部组成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团总支书记、全体辅导员参加的教学小组,统一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教学任务。

15、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具体组织实施,每学期举办2到3次专题报告或讲座。适时邀请校内外各级领导、专家学者、知名校友等作形势报告或专题讲座,使学生能更及时、更直接地了解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变化。

16、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保证所需经费落到实处,设立形势与政策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教学资料的编写、资料订阅、教师培训、组织报告会、参观考察等。要为形势与政策教育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把形势与政策课作为校级重点课程加强建设,从编制教学计划、明确教学要求、建立教学组织、建立成绩档案、反馈教学信息等方面,全面加强课程建设。同时把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作为考核评估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体系。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阵地,及时宣传报道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新闻事件等,加强正面引导。

17、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学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鼓励和组织教师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科研工作,重点研究马克思主义形势观和政策观等基本理论、基本观点,研究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在国家、地方和学校设立的相关科研课题予以支持,并为研究成果的发表、推广和应用提供条件。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山东中医药大

二OO六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加强 工作 意见

山东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 2006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