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济南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命名为“平安单位”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报社   作者:山东中医药大学   点击数:   日期:2013-04-18   字体:【
我校被济南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命名为“平安单位”
  本报讯  近日,济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济南市公安局联合下文《关于命名平安单位的通报》(济综治办【2013】3号),包括我校在内的67家单位被命名为“平安单位”。
  2012年,我校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济综治办【2012】6号)文件的要求,以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法人代表责任制为主线,以提高我校自防自护能力为重点,以解决影响学校内部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为突破口,以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平安济南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